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案例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能否做个详细的讲解?
政策支持分析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第四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凡纳税人持有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和证书的,以证书确认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二)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文件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三)既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征用土地批准文件的,暂由缴纳人按实际使用面积据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待土地测量或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按实际占用面积进行调整。
第五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所附《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确定的税额幅度制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关于调整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地段等级的通知》(宁财(税)发〔2016〕115号)
一等地段:(6元/平方米)东至滨河大道,南至唐源街南500米和南规划路,西至109国道、小邵路西500米内,北至大古铁路。
二等地段:(5元/平方米)嘉宝工业园区:东至罗家河和京藏高速、亲民路,南至古峡街和吴青公路,西至惠农渠,北至大古铁路。2、独立工矿区:包括金昱元化工集团、青铜峡铝业集团、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碳素有限公司、大坝发电厂和米来生物化工等工矿区范围。3、新材料基地:东至包兰铁路,南至基地南规划界处,西至基地西规划界处,北至新井公路北500米内。
三等地段:(4元/平方米)河东地区:东至秦渠—红卫沟和秦渠以东500米内,南至东干渠南2000米内,西至黄河东岸,北至古青高速公路。2、河西地区:东至黄河西岸,南至109国道收费站,西至包兰铁路,北至古青高速公路。
四等地段:(2元/平方米)大坝镇:东至109国道,南至中大路以南200米内,西至大坝沟,北至中大路以北600米内。2、峡口镇:东西为团结路两侧1000米,南至巴闸路,北至吴青路以北200米内。3、瞿靖镇:东至东华路,南至南支渠,西至西环路,北至友尚路。4、邵岗镇:东至青邵沟,南至南环路以南500米以内,西至邵岗中学东围墙,北至电管站以北500米内。5、叶盛镇:东至109国道和101省道以东500米,南至京藏高速连接线以南500米内,西至叶盛四队硬化路,北至叶玉公路。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政策依据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关于调整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地段等级的通知》(宁财(税)发〔2016〕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