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专业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在城南和城北各建有一处仓储设施,主要用于储存钢材、水泥等工业原材料,城北的仓储设施占地3000平方米,城南的仓储设施占地 7000 平方米,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事项:政策辅导
发布于:2025-07-13 19:01 15次浏览
案例内容
我单位是专业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在城南和城北各建有一处仓储设施,主要用于储存钢材、水泥等工业原材料,城北的仓储设施占地3000平方米,城南的仓储设施占地 7000 平方米,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政策支持分析
根据 5 号公告,“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才能享受优惠。你单位的仓储设施分散在两地,应当分开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位于城北的仓储设施占地 3000 平方米,未达到5 号公告规定的面积标准,无法适用该政策;位于城南的仓储设施占地7000 平方米,符合 5 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 号,以下简称 5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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