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52号),享受优惠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停车场是否包含对外开放的收费停车场?

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事项:政策辅导
发布于:2025-06-30 23:09 25次浏览
案例内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52号),享受优惠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停车场是否包含对外开放的收费停车场?
政策支持分析
根据公告规定,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享受优惠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停车场是指专门用于停放公交和客运车辆的场所。对外开放的收费停车场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收取费用,不属于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的范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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